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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志红律师1995年开始学习法律,毕业于湘潭大学,法学理论功底扎实,工作认真负责,对律师实务有较深的研究,能针对案件进行周到的分析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,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,秉承“用心服务、追求卓越”的理念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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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22 14:17)    点击:600

  

 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,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,则构成重婚。

  1、申请: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(临时身份证)、户口本原件(户藉证明/集体户口页)、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。

  2、受理: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,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

  3、审查:查看户口本,身份证,看身份证是否过期,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

  4、登记:问双方是否自愿,交纳登记费9元,双方书写声明书,签名、按指印,登记人员编号、登记打印结婚证,填写<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>

  5、发证:办理登记手续后,相关登记手续存档,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,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,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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